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完成之后就属于合法经营吗?其实并不是的。如果您的经营物中存在这样的两类危险品,则还需要办理相关的备案证明才能是属于真正的合法经营。它们就易制毒类的危险化学品和易制爆类的危险化学品,它们之间存在什么差异呢?有什么共同点呢?上海誉商就带您继续去了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相关内容。
上海誉商给您整理了部分常见的危险化学品,如果您还不能确定自己的经营物是否属于这类物品,可以给我们留言或者关注私信我们,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为您解答。
常见的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包含哪些物质?
第一类:1—苯基—2—丙酮、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胡椒醛、黄樟素、黄樟油、异黄樟素、 N—乙酰邻氨基苯酸、邻氨基笨酸甲酸;
第二类:苯乙酸、醋酸酐、三氯甲烷、乙 醚、哌啶;
第三类: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
办理易制毒备案需要准备和提供什么材料?
1、销售品种、销售量、主要流向等情况的备案申请书;
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3、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管理制度;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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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又包含哪些物质呢?这里上海誉商同样给您整理了部分。
第一类:过氧化钾、镁(粉末,自热物质和混合物)、铝粉(有涂层:易燃固体)、高氯酸钠、高氯酸钾
第二类:重铬酸锂、过氧化钙、硫磺、六亚甲基四胺、高锰酸钾
第三类:硝酸、硝酸钠、硝基乙烷、1,2-乙二胺
注:会根据物质的不同浓度、不同状态分为不同类别,详情您可以咨询当地公安部门。
易制爆备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大致与易制毒备案所提供材料相似,在这里上海誉商小编就不过多累述了。
合规合法的经营是每个人营业者必须具备的条件,但如果由于自己的疏忽,导致相关的证件和备案缺失,被相关部门查处,是会对企业及个人造成十分严重后果的。上海誉商介绍的易制毒和易制爆就也属于较容易忽略的一项,望相关的从业人员引起重视,同样希望该文能对相关的从业人员起到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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