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在原登记办法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对危险化学品登记从多个方面进行了修订完善,明确了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的原则和登记工作的具体程序。上海誉商通过网络给大家整理几项变化,如果您需要了解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办理的内容,可以直接致电我们,我们誉商是商务服务企业,拥有多年的办事经验,能为您提供高效的商务服务。
一、调整了危险化学品登记的主体
根据《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规定,《办法》第二条将危险化学品登记的主体调整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使用单位不再进行登记。
二、细化了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内容
《办法》第十二条将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内容调整为——分类和标签信息、物理化学性质、主要用途、危险特性、储存使用运输的安全要求、应急处置措施等六个方面,并根据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需要,对各项内容进行了适当细化。
三、完善了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程序
根据近年来的登记工作实践,《办法》对危险化学品登记程序进行了完善和补充。
1.对登记程序进行了调整,部分内容进行细化。 2.调整了申请危险化学品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种类,增加了进口企业需要提交材料的规定,删除了提交危险性鉴别报告要求。 3.增加了登记变更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4.确定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核换证程序。 |